通過正交試驗,得出本輪試驗的最佳工藝:
干折角(緩彈) (經+緯) | 濕折角(緩彈) (經+緯) | 撕破強力 (損傷率) | 白度 (Ganz) | |
BTCA整理織物 | 144 | 201 | 14.6% | 82.25 |
TMPA/CA整理織物 | 129 | 229 | 21.3% | 81.26 |
原樣 | 84 | 141 | 18.4N | 87.33 |
由上數據可以看出,經整理后的織物防皺性能有所提高,白度和強力的變化可以接受。只是免燙效果還不是很理想,可通過進一步提高整理劑用量來加以試驗。
4.2.2試驗結果分析
(1)1,2,3,4-四羧酸丁烷(BTCA)+氧化鋅包覆納米二氧化鈦固體超強酸整理
采用1,2,3,4-四羧酸丁烷(BTCA)+氧化鋅包覆納米二氧化鈦固體超強酸整理的織物,進行能測試,影響干折皺恢復性能的主要因素是焙烘溫度,其次是整理劑的濃度,再是焙烘時間。
隨著整理液濃度的提高,織物的干防皺性能有所提高,這是因為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整理劑濃度提高,交聯程度增加,織物的防皺性能提高。整理液濃度控制在90g/l。
預烘溫度控制在90℃,溫度過高,易造成大量表面樹脂,產生表面交聯,不僅防皺性降低,而且手感變差。
焙烘溫度160℃,焙烘時間3min,就能獲得較好的防皺效果,是因為氧化鋅包覆納米二氧化鈦固體超強酸具有極強的催化作用,因而可以降低交聯溫度,縮短焙烘時間。若溫度過高,反而影響手感和白度。
對濕折皺性能影響的主要因素是整理液濃度、焙烘溫度,然后是焙烘時間,在預烘溫度80~90℃,焙烘溫度160℃、3min條件下整理效果較好。
強力影響的主要因素是焙烘溫度,其次是焙烘時間,控制好工藝條件,整理織物的強力損傷和織物泛黃基本能達到要求。
(2)聚馬來酸和檸檬酸(TMPA/CA)+氧化鋅包覆納米二氧化鈦固體超強酸整理
采用聚馬來酸和檸檬酸(TMPA/CA)+氧化鋅包覆納米二氧化鈦固體超強酸整理的織物,影響干折皺恢復性能的主要因素是整理液濃度,適當提高整理液濃度,有利于提高防皺效果;其次是預烘溫度,預烘溫度不宜過高,否則易產生表面交聯,影響防皺免燙效果;再次是焙烘溫度和時間,一般控制160℃~180℃,3~5min。
而對濕折皺性能的影響因素大小順序為:焙烘溫度、整理液濃度、預烘溫度、焙烘時間,適當提高整理液濃度,有利于提高防皺效果;預烘溫度90℃左右,焙烘溫度160℃~180℃,3~5min即可。
與BTCA相比較,TMPA/CA的反應條件要求高些,采取適當延長焙烘時間,有利于酯化反應的充分進行,可以采用160℃,5min,降低焙烘溫度對織物強力和白度的影響。
五、結論
1、通過試驗證明,在多元羧酸的無甲醛免燙整理工藝中,使用氧化鋅包覆納米二氧化鈦固體超強酸作為催化劑,是可行的,由于其催化活性高,可降低焙烘溫度,對織物損傷小,白度影響小,同時具有污染小等優點。但是該類催化劑價格高,加工成本高。
2、采用氧化鋅包覆納米二氧化鈦固體超強酸催化劑,可以使整理劑BTCA或TMPA/CA在較低溫度下完成交聯反應,一般條件控制在,預烘溫度90℃,焙烘條件在160℃,3~5min。
由于時間比較倉促,氧化鋅包覆納米二氧化鈦固體超強酸催化劑制備較麻煩,本次只是做了初步的探討,并未找到最佳工藝,工作有待進一步深入,本人水平有限,若有錯誤敬請批評指正。
參考文獻
[1]徐宏世.高支棉府綢無甲醛防皺整理研究[J].印染助劑,1998,15(5):22-25
[2]商成杰,趙志芳,于偉昭.純棉織物甲醛免燙整理.印染,2003,NO.1:10-12
[3]陳國強.鈉米TiO2催化劑馬來酸酐的防皺整理.印染,1999,NO.1:14-17
[4]曹萬里.多元羧酸無甲醛防皺整理面臨的問題與探討與對策.印染助劑,201,18117:1-3
[5]胡遜.多元羧酸:一種無甲醛免燙整理劑〔J〕.印染助劑,1998,15(5):1-5
[6]馬雅娟.添加聚馬來酸改善檸檬酸的免燙整理效果〔J〕.印染助劑,2000,17(1):31-33[7]張濟邦.多元羧酸BTCA免燙整理現狀和發展趨勢〔J〕.印染,1999,25(5):42-48
[8]顧東民,吳春明,工曉東.NC-98無甲醛免燙整理劑的研究與應用〔J〕.印染,1999,25(11):28-29
[9]陳松,劉慶等.無甲醛免燙整理劑對棉織物整理研究.印染,2000 NO.7
[10]黃玲,呂艷萍,李臨生.棉織物抗皺整理劑進展(二).印染,2003 NO.9
[11]蔡蘇英,王宏.染整實驗
[12]王學杰,許炯.國內無甲醛免燙整理研究現狀〔J〕.印染,1998,24(7):51-54
[13]王學杰,許炯,工蝶依.全棉襯衫的BTCA免燙整理〔J〕.印染,1999,25(4):30-31
[14]劉俊紅,彭文光.纖維素纖維的防皺整理〔J〕.印染,1998,24(10):30-32
<<上一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