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白紋伊蚊做驅避試驗。試驗前須對參加試驗的志愿人員及所用試蟲進行攻擊力試驗:在長×寬×高為40cm×30cm×30cm的蚊籠內放入約300只未吸血的雌蚊,在手背暴露4cm×4cm皮膚,其余部分嚴密遮蔽。將手伸入蚊籠中2min,前來停落的試蟲多于30只者為攻擊力合格,此人及此籠蚊蟲可用于驅避試驗。選攻擊力合格的試蟲及4名志愿人員,在人的雙手背上各暴露其中的4cm×4cm皮膚,嚴密遮蔽其余部分。一只手的暴露部分用待測織物覆蓋,另一只手的暴露部分用未經整理劑處理的相同質料織物覆蓋,做空白對照。將手伸入放有攻擊力合格的蚊蟲的籠中2min,觀察蚊蟲的侵襲情況,凡在織物上停落5秒鐘以上者記為侵襲一次。
(b):擊倒和致死作用試驗
用淡色庫蚊做擊倒和致死作用試驗。用上述國標規定的強迫接觸器,強迫試蟲與待測織物接觸,記錄不同時間段內擊倒的試蟲數。30min.后蔣所有試蟲收集到恢復筒內,置于25±1℃進行室內常規飼養,計算30min.擊倒率和24h死亡率。以空白對照試驗對擊倒率和死亡率進行校正。
(2):化學法:采用GC-ECD法檢測防蚊面料中的防蚊劑活性成分的含量以及水洗后的含量。
(3):洗滌方法
WHO洗滌方法-Guidelines for Laboratory and Field Testing of Long-Lasting Insecticidal Mosquito Nets。
(4):生物法實驗2(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農藥評價方案(WHO Pesticide Evaluation Scheme)-室內滯留噴灑和蚊帳處理的防蚊效果測定指南進行測定)
測試蚊種:白紋伊蚊(Aedes albopictus),羽化后2-5天未吸血的雌成蚊。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農藥評價方案(WHO Pesticide Evaluation Scheme)中室內滯留噴灑和蚊帳處理的防蚊效果測定指南進行測定。本試驗主要測定防蚊劑處理前后用于馬具織物的純滌綸經編織物的擊倒作用和毒殺作用。
1.對成蚊的刺激劑(irritant)和興奮性趨避劑作用的測定,即應用WHO塑料圓柱體(Plastic cones)測定開始著陸(first landing)被測定物質,緊接著飛離(next taking off)(趨避時間),紀錄為FT。根據FT求出它們的FT50,即成蚊飛離50%的時間,以及FT90,即成蚊飛離90%的時間。
2.擊倒(knock down)作用測定,即測定成蚊擊倒的時間,記錄為KT。每次測試重復五次,根據KT求出它們的KT50,即成蚊擊倒50%的時間,以及KT90,即成蚊擊倒90%的時間。
3.毒殺作用的測定:處理64min后,將各組擊倒和未擊倒的成蚊分別轉入置有糖水的150ml的塑料杯中,然后讓其在27±2℃相對濕度為80%±10%的恒溫室內恢復,24小時后檢查死亡率。
4.數據處理:若對照組(即無藥劑處理)的反應率低于5%,則不必校正;若大于20%,則試驗作廢。對照組死亡率大于5%的,必須求出其校正死亡率。
根據Finney(1971)幾率值分析法,應用POLO軟件求對數劑量(或時間)幾率值回歸線(LD-p線,即b值),根據回歸線,求出KT50、KT90以及它們的95%可信限。
1.2.3防蚊劑的皮膚變態(致敏)反應試驗
實驗前24h將動物背部左側去毛3×3cm2。選擇去毛區皮膚無損傷的動物進行試驗。每只取0.4ml原藥,涂在2×2cm2的濾紙上,并將其敷貼在去毛區,用兩層紗布、一層不透水塑料膜覆蓋,再以無刺激膠布封閉固定。6h后去掉斑貼,并用溫水洗去受試物,洗皮后1h觀察斑貼區皮膚的反應。第7d、14d以同樣方法重復一次。末次致敏14d后給予激發接觸,先將動物背部右側去毛3×3cm2,每只取0.2ml原藥斑貼于右側去毛區,方法同前。去掉受試物后,每日觀察斑貼區的過敏反應(紅斑、水腫)至第12d。按出現過敏反應的動物數除以動物總數,求出動物致敏率。陽性對照組采用1%2,4-二硝基氯苯凡士林致敏,0.1%2,4-二硝基氯苯凡士林激發,每只動物斑貼0.1g,方法同受試物組。陰性對照組僅給予激發接觸。方法同受試物組。按《化學品毒性鑒定技術規范》及OECD Guidelines for Testing of Chemicals(No 406.July 1992)中的“致敏率強度分級”進行評價。
2結果與討論
2.1防蚊劑的毒理性
研制和應用具有良好防蚊性能的防蚊紡織品的首要前提是要保證這種紡織品經由人體穿著后,不能給人體帶來顯性或潛性的危害性,如皮膚刺激性、皮膚變態反應(致敏性)等,尤其是皮膚變態反應(致敏性)較重的藥劑或紡織品更是對人體具有嚴重的影響。
根據上述的試驗方法進行防蚊劑JYK PL-100的皮膚變態反應試驗,試驗結果如下:
防蚊劑JYK PL-100組動物在致敏和激發接觸后均未見紅斑和水腫,故致敏率為0%。陽性對照組(2,4-二硝基氯苯)在第一次致敏接觸后全部動物可見輕度紅斑和水腫;第二次致敏接觸后全部動物出現紅斑和水腫;第三次致敏接觸后全部動物有明顯的紅斑和水腫;激發接觸后,除1只動物外全部動物的受試區皮膚不同程度紅斑和輕度水腫,紅斑范圍均在激發接觸去毛區內,未見擴散;2d后動物紅斑水腫開始消褪,8d后全部動物皮膚恢復正常。故其致敏率為92%。陰性對照組全部動物在觀察期內未見紅斑和水腫,故其致敏率為0。結果見下表。
表1防蚊劑JYK PL-100皮膚變態反應試驗結果
組別 | 動物數 | 致敏動物數 | 致敏率(%) |
防蚊劑JYK PL-100 | 24 | 0 | 0 |
防蚊劑JYK PL-100陰性對照 | 12 | 0 | 0 |
陽性對照 | 12 | 11 | 92 |
陽性物陰性對照 | 10 | 0 | 0 |
根據《化學品毒性鑒定技術規范》及OECD Guidelines for Testing of Chemicals(No 406.July 1992)中致敏率強度分級評價標準(參見下表),本受試物對皮膚屬弱致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