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的公告
公告 2008年 第67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保護環境,防治污染,規范和指導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以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 2.2-2008) 該標準自2009年4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bz.mep.gov.cn)查詢。 自標準實施之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T 2.2-93)廢止。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